林姓女副教授提告指稱,這名男大生駭入學校教職員作業系統以及她的LINE、臉書,竄改她的打卡記錄、信件、好友名單、影片照片等,所以她才會於2019年6月13日凌晨依照《教師法》、《學生輔導法》相關規定,傳送那些訊息勸告、輔導男大生,而且訊息內容與性騷擾定義無關,校方不應處罰她。

女師怨男大生「同時跟許多女人交往」

審理時,校方主張林女無法證明男大生駭入教職員作業系統及她的LINE、臉書,卻於凌晨1時許連續以LINE撥打5通電話及傳訊騷擾男大生,用情緒性、曖昧性等顯然具有性意味的言詞指責他「欺騙」、「監控」、「擅自刪掉好友」、「霸佔我」、「刻意接近示好承諾」、「裝無辜」、「劈腿」、「偷竊」、「傷天害理」、「造惡太多」、「地下情人一堆」,林女的行為構成《性平法》所稱的性騷擾情節,校方依同法規定要求她向男大生書面道歉並接受8小時性別平等教育課程,並無不當。

法官勘驗相關訊息,林女傳送:「我被你騙超過一年了,夠了,你該自己離開。」、「你同時在跟許多女人交往,也就是劈腿劈很兇。」、「你還跟我說要霸佔我才這樣做。」、「你刻意接近示好承諾是從三月,而你612跟她交往,請問你沒有故意欺騙嗎?」、「若從頭到尾你對我坦白,跟誰交往都給予祝福,然而,你犯的錯是自己劈腿無數。」

男大生回訊「莫名其妙」

男大生回覆:「今天看到老師打了這些話,令我有點莫名其妙?我並沒有得罪到您,把你視為老師,通訊軟體每個人都有自由使用的權利,最後我的感情,不知道哪裡冒犯到老師您,如果不喜歡看到我的網路分享,也可以退掉選擇不看,媒體是自由的,包含FB、IG是個人空間。」但林女繼續傳送:「佛菩薩告訴我,你同時在跟許多女人交往,也就是劈腿劈很兇。」等語斥責男大生。

法官依據相關事證,認為林女訊息看起來是指責男大生藉故接近她、保證感情專一想與她交往,卻與其他女生交往而令她心生不滿,這些都是《性平法》所稱具有「性別意味」的言詞,而林女多次質問男大生實際感情狀況,侵害他感情私人領域,但這不是教師應該介入的,甚至男大生回訊表明不悅後,林女仍傳送一堆訊息、打電話,造成男大生感覺不舒服,確實構成性騷擾,校方處置無誤,因此一審日前判決林女敗訴。林女已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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