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前天這場打詐研討會的還包括法務部長蔡清祥、檢察總長邢泰釗、高檢署檢察長張斗輝,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也到場聆聽意見。

士林地檢劉昱吟檢察官。劍青檢改提供
士林地檢劉昱吟檢察官。劍青檢改提供

檢察長直指「中信銀帳戶是詐團最愛」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達痛批「開戶太過容易」的人頭帳戶亂象,他表示這些人頭被法辦時,辯稱上網申請貸款被騙、找工作被騙、密碼寫在遺失的提款卡背面,15年來大約20萬人被移送,事後卻還是可以繼續開新帳戶,而且功能額度不受限,這些人都應該列為開戶黑名單才對,否則只會讓詐騙產業更加便利蓬勃。基隆地檢署劉星汝檢察官呼籲,網銀應該有效且即時管控,設法降低被害人款項遭迅速轉走的風險。

新北地檢署余麗貞檢察長更直言,「中國信託銀行帳戶已經成為詐騙集團的最愛」,統計數據顯示,中信銀涉案警示帳戶高達三成以上,遠超過其他家銀行,呼籲中信銀應當積極管制。檢察司林彥均主任檢察官建議,應當針對高風險名單進行開戶限制及功能管制。

橋頭地檢署楊翊妘檢察官、施家榮檢察官則指出警方大量重複移送詐騙案,且割裂證據和案件,幾乎已癱瘓全國各地檢署,希望能改變警方移送的管轄方式,讓案件統合偵辦才能有效打擊犯罪。

此外,雲林地檢黃薇潔檢察官揭露今年1月到3月,超過百萬支不明的國內電信漫遊門號被賣到中國,懷疑回流成詐騙集團工具,她表示,今年1月到3月大陸來台觀光客僅有2萬9000人,但國內五大電信業者提供的中國人士來台漫遊門號,竟然高達100萬5000支,顯然有超過97萬支是不正常用途,她曾向主管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反映嚴重性,得到的回應卻是「無法可管」,讓她非常無奈。基隆地檢署陳照世主任檢察官、新北地檢黃佳彥檢察官另指出,詐團利用假門號驗證冒名申辦門號,金管會應該責令電信業者全面提升申辦嚴謹度。

第三方支付成詐團犯罪工具

第三方支付的亂象更是受到與會檢察官一致批判,橋頭地檢署鄭子薇檢察官指出,第三方支付平台業沒有資本額門檻,沒有任何開業資格限制,現在已經膨脹到超過1萬多家,平台業者每天可以產生超過數十萬個虛擬帳號,進行代收代付,因為開業簡單,檢方早已查獲多家詐騙集團自己開設的平台公司,但金管會和數位部始終毫無作為。

鄭子薇表示,目前交易規模20億元以下劃歸數位部管理,但數位部長唐鳳竟然公開表示,數位部只負責「發展」,不負責「監理」,導致當前整個亂象愈演愈烈。台北地檢署蕭永昌檢察官指出《數位發展部組織法》第2條規定,數位部職掌「數位經濟相關產業之指導及監督」,蕭永昌打臉稱:「唐鳳部長真的知道自己的工作職掌嗎?」鄭子薇和蕭永昌一致指出,第三方支付平台業者承攬超過百億以上的代收代付和資金流動,未來甚至兼具存匯功能,當務之急,應該立即改為特許行業。

金管會對於個人幣商不納管的爭議,更成為全場檢察官砲轟的焦點。北檢洪敏超檢察官指出,個人幣商以交易虛擬貨幣為營業,動輒超過十億、百億,金額驚人,卻完全不必列管,更不必登記稅籍繳稅,金管會到現在只願意納管自願登記的幣商,目前也只有24家,其他數以萬計幣商就請他們自律,「這是真正有效的管理嗎?」洪敏超指出,要有效打詐,絕不能將最高風險的個人幣商都排除納管,在一定交易額和次數以上的個人幣商,應直接準用現行註冊幣商的作業辦法,且必須登記稅籍依法繳稅,接下來更應該推動建立許可制。士林地檢署劉昱吟檢察官更引用歐盟今年6月9日發布的「加密資產市場規則」(Markets in Crypto-assets Regulation,簡稱MiCA),詳細說明個人幣商列管的重要性和具體規則,建議金管會參考採納。

台中地檢署洪佳業檢察官、台北地檢署姜長志檢察官也上台痛批個資洩露亂象,要求內政部應該負起責任,強力督導大型電商定期提報個資與資安計畫,否則就加以裁處裁罰。

研討會最後綜合討論時,新北地檢署黃孟珊檢察官直批行政院推出打詐國家隊1.5,根本是國家級詐騙,因為檢察官承辦的詐騙案件爆量,卻沒有任何人力和預算資源,前端行政管理失靈,後端司法已經癱瘓,她說當初會選擇當檢察官,就是因為充滿熱情,這也是大多數檢察官當初會選擇這個工作的志願,可是現在的情況愈來愈惡化,如果不大聲講,根本不會有任何改變。

橋頭地檢鄭子薇檢察官。劍青檢改提供

雲林地檢黃薇潔檢察官。劍青檢改提供

新北地檢黃孟珊檢察官。劍青檢改提供
新北地檢黃孟珊檢察官。劍青檢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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