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7日上午,署名「當事者」在法官論壇貼文:「我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性騷擾,也不能容忍藉ME TOO熱潮惡意潑穢尊嚴,在此發下毒誓:我如果有性騷行為,我用我全部生(應為身)家性命賭上任何詛咒,但如果沒有性騷這事,那麼不道德抹黑的人呢?」

1小時後,有法官貼文「關於發誓之研究」,引經據典指出:「神權時代或早期君權時代之刑事審判審判官吏,會以神誓法邀請『神或靈』前來查明事實真相並給予啓示...。」並貼出最高法院判決內容:「發誓一節,亦非適法之證據方法,對於本件待證事實尚無證明力可言,自無必要。」以及高院審理一件車禍案,被告說:「我用我人頭發誓監視器畫面遭竄改。」但法官不採信。

發毒誓被酸「家人是無辜的」

另名署名「笑死」的法官貼文對「當事者」喊話:「您家人是無辜的,您發毒誓前有無徵詢過他們意見?這種用一家之主身分地位就理所當然認為自己對於其他依附經濟或權力關係之人的生命、自由可以理所當然支配的言論,著實讓人捏把冷汗啊。」、「虧您當了這麼久的庭長、審判長,這種隨口而出的言論,是會讓人留下不好心證啊!如果連這道理都不清楚,將來退下去當律師(當然也要通過不被免職這關),實在替您當事人擔心啊。」

也有人鼓勵受害女法官提告:「親愛的學妹,如果妳受到迫害,請勇敢的為自己蒐集到證據,雖然過程很辛苦,雖然會不被理解,可能甚至被責怪『為什麼堅持要提告』,但是,只有妳自己能為妳自己發出聲音,加油!為自己勇敢起來!」

全案源於法官論壇16日出現一篇貼文,「指111年11月15日中午,士林地院有位性騷慣犯、人稱蔡董的2字頭審判長(以下均稱加害人),藉詞關心工作情形,帶著剛分發不久的年輕女法官前往陽明山用餐,用餐完畢之後刻意選擇不同的下山路線,並且在女法官發覺路徑有異從提袋內拿出手機欲察看提醒時,以手將女法官的手機壓進提袋內以阻止」。

「其後,加害人將車輛開進似為中湖戰備道旁的窄巷內,以「某說法」藉故停車後(或許聽過傳聞的各位可以幫我克漏字一下),開始對女法官進行不只一輪的噁心騷擾行為。女法官初遇此事又身處深山內,完全不知如何抗拒,只好藉口下午還要評議堅決要求加害人開車下山,加害人才決定放棄。返回法院後女法官立即向兩位法官同事求助,這才得知原來加害人已是慣犯。」

爆料人並指,女法官因此事已經身心受創超過半年,期間並因而尋求專業醫療,但加害人現在還在士林地院道貌岸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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