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一名前婦女部黨工去年9月執行工作任務時,遭承攬黨部工作的廠商性騷擾,時任婦女部主任許嘉恬當時疑未妥善處理。今天另有一名前青年部黨工在臉書(Facebook)發文,指控前青年部主任蔡沐霖縱容性騷擾案件。

林志潔今天在臉書分享一篇她在2018年的舊貼文指出,1997年她時任律師,某天她開完庭後被一名陪席法官要了名片,對方說家裡有事情想麻煩她,後來竟約她到餐廳吃飯,甚至還拿出名牌包贈送,她不斷拒絕無效後,只好拿去捐給某基金會義賣。

她說,最離譜的是某天新到職事務所行政助理不小心將她行程告訴這名法官,當她到了台灣高等法院時,這名法官竟在大門等她,讓她嚇得趕快去洗手間,法官竟說「在廁所門口等妳」,2人僵持了10分鐘,法官才悻悻然離開。

林志潔指出,事後曾把事件報告司改會,但當時尚無法官法,法官倫理規範也僅4條,且都是訓示規定(例如法官應與時俱進廉潔自持等),沒有評鑑制度內容,律師公會當時也尚無性騷擾的專門申訴管道,讓她不知如何是好。

她表示,自己是曾受性騷擾的被害人,很了解這中間的艱難,雖然20多年來,台灣法制革新速度快,但公民社會對平權及尊重的肌耐力還不足,這是她一直努力做各種平權宣講的原因。

林志潔指出,如今相關法制已相對健全,這個社會要有能力讓女性在一個友善及安全的環境工作與生活。(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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