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張永豐早年與妻子張王明香一起奮鬥,成立多家電子公司,2人賺到的錢全都拿去投資購買全台各精華地區的土地,2010年間,張永豐因為病危,所幸送醫急救後撿回一命,但張妻卻因此發現丈夫疑似有2、3歲的私生女,事後張男將大筆土地、不動產移轉登記到妻兒名下,事後指控妻兒在未經他同意下自做主張賣地,雙方因此衍生多起民刑事官司。

其中,大直「莎多堡」汽車旅館所在的土地原本屬於張永豐,生病後土地也移轉到妻子張王明香名下,土地上的建物「莎多堡」,則屬於欣悅騰公司所有,2019年7月間,張王明香透過旗下的畇嘉公司,花了1億2000萬元向欣悅騰買下地上物,2020年間,張王明香將土地及建物作價20億賣給良茂建設。

事後,有對整起交易案知之甚詳的人向北檢檢舉,這次張王明香出售的土地價格19億8000萬,但依照新光銀行的鑑價,應該有25億,至於地上物售出價格竟然只有2000萬元,與之前購買的1億2000萬元的價格,差距頗大。

檢舉人認為張王明香在出售這件不動產給良茂建設,疑似所謂的「陰陽合同」,也就是檯面上與檯面下有兩套合約,以此逃漏稅捐,因此告發張王明香及良茂建設董事長陳春銅,共同涉犯《稅捐稽徵法》。

張王明香到案後否認犯罪,辯稱因為她的公司在製作外銷各式各樣的投幣機,在疫情期間,因為貨雖然出得去,但錢進不來,為了資金週轉,他不得不出售不動產變現。

她表示,當時她出售時原本1坪開價300萬,但有意購買者良茂建設卻直接砍價270萬,且還說他們因為在附近也有土地,要合併開發,不需要地上建物,最後在考量所有情況後,雙方最終才敲定土地價格19.8億,地上物在協議後以2000萬元成交,她並沒有賤賣。

檢察官在調查相關事證,同時考量當時全球因為疫情百業蕭條,整個市場為買方在主導,張王明香為了旗下公司的資金週轉,將土地建物出售給良茂建設,採信張王明香的辯解,認為雙方並無陰陽合同,並藉此逃漏稅,因此將2人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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