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惠妹2015年在小巨蛋舉辦演唱會,因為唱嗨歌「三天三夜」,歌迷狂跳造成地板震動,引發附近居民抗議,後來小巨蛋設下「阿妹條款」,要求藝人宣導場館禁止跳動,場內震動若超過60分貝可罰30萬,且可按曲目逐次開罰,嚴重甚至將斷電中止演出。

去年4月,張惠妹舉辦「ASMR世界巡迴演唱會」,睽違7年再度攻蛋,為避免附近居民受到困擾,主辦單位嚴禁歌迷跳動,但周遭居民仍感受到明顯搖晃,時任松山區中華里里長游吉興夫婦到市府前下跪陳情,控訴演唱會造成「人為地震」,希望市府協助改善。

沒想到花蓮一名林姓男子不滿里長夫婦下跪陳情,竟寄恐嚇信,寫了12次「二個無恥夫妻,你家今年一定會有死人!」還辱罵2人三字經,「再有空繼續作秀喔!!!都不管你媽正在被野狗輪X。」等語,里長妻看見後,氣得提告。

台北地院審理時,林男坦承犯行,法院認為,他並非小巨蛋附近居民或關係人,只因在新聞看見里長夫婦陳情擾民,就寄送恐嚇信,審酌林男犯後態度良好,現任職飯店櫃檯,依恐嚇罪判拘役55天,得易科罰金5萬5000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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