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男指控,從2021年5月3日開始,暱稱「瞳瞳」的賈瞳,不斷訴說她生活經濟困難且積欠經紀人156萬元,承諾只要他幫忙付款後會和他同居及交往,事後又以要支付解約金為由討錢,他把積蓄都給她後還不夠,最後變賣南部的祖產,他就陸續以儲值直播平台或交付現金方式,拿了406萬元給她。
陳男表示,事後他約賈瞳去高雄看房子,對方卻藉故不和他見面,還對外說不是他的女朋友,他很生氣,就在各大外拍攝群張貼求婚影片,沒想到賈瞳隨即宣稱她是單身,他才知道受騙上當,因此提出告訴。
新北檢收案後,發現雙方已經在警詢中成立和解,檢察官也多次傳喚陳男,但陳男都未到庭說明,檢察官認為陳男既然有使用直播平台的經驗,應該清楚知道他斗內的錢是資助賈瞳擔任直播主工作的業績和知名度,至於雙方感情的交往,並非是直播平台消費行為的給付內容,因此認為賈女並無詐欺犯意處分不起訴。
而陳男在與賈女和解前,因為忿恨難平,不僅時常跟蹤騷擾她,甚至還拿高爾夫球桿砸壞賈女母親住處的窗戶及大門玻璃,陳男被起訴後因賈母撤回告訴,最後法院判決公訴不受理。
賈瞳稱陳男跟蹤騷擾挨告
然而這個事件並沒有因為雙方和解而落幕,陳男這回到北檢指控,去年10月6日,賈瞳在IG以暱稱「曈曈tonetone」發文,說他想要追她,就到她家門口好幾天,賈瞳還說她從未拿過他半毛錢,陳男表示,賈瞳PO文後,還有許多她的粉絲見到PO文後在網路上攻擊他,讓他名譽受損,因此對賈瞳提起妨害名譽告訴。
對於陳男指控,賈瞳則表示,對方真的有在她的住處等待、跟蹤,當時因為沒辦法在第一時間拍照蒐證,但是她妹妹有看過他,至於拿錢的部分,她確實沒有拿過對方一毛錢,因為陳男只有刷點數給她,大約280萬元至290萬元,因為對她直播很有幫助,後來2人有實際見面3次,但她拒絕跟對方交往,但對方無法接受。
檢察官調查發現,陳男曾經於2021年12月2日凌晨5點多,尾隨賈瞳到新北市板橋區,當他見到賈女到家時,就上前出手從後方以右手勾住她,賈女想要掙脫反而被他推倒,陳男因此被新北地檢署起訴。另外2022年1月1日,陳男又到賈女住處拿高爾夫球桿砸毀大門玻璃,陳男被依毀損罪起訴後,雙方在法院和解,法官最後判決公訴不受理。
另外賈瞳也曾經在IG發文,提到2人之間的關係「在兩年前我在做直播的時候,他因為想追求我所以對我刷點數刷了很多,可是我完全沒有逼迫他,單純是因為他想要跟我結婚什麼之類的,可是我不可能會做出這種事情,因為我並不愛他,可是他以為他一直付出金錢我就會愛他了,重點來了,他付出的金錢他覺得有點多的時候就跟我說,怎麼還不跟他一起成家立業,我跟他說,我一開始就完全沒有這個打算」。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賈瞳從頭到尾都沒否認陳男對她付出金錢及刷點數,且陳男也確實曾經跟蹤、騷擾過她,因此認為賈女的發文內容是依照自己經驗,並非憑空杜撰,因此認為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