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男提告指稱,錢櫃女服務生的疏失害他雙目受到瀰漫性角膜炎、乾性角膜炎併角膜糜爛等傷害,他已支出醫療費用10萬餘元,後續每個月還要以自體血液萃取的生長因子治療2年,這部分要花36萬元,另外,他擔任里長每月薪資4萬5000元,眼睛受傷後勞動能力減損9%,計算到退休年齡損失金額為99萬餘元,加上精神慰撫金100萬元以及人工淚液等費用,錢櫃及黃女應連帶配賠償251萬元,錢櫃另須支付懲罰性賠償251萬元,一共502萬元。

但錢櫃主張邱男眼睛受傷跟誤噴酒精事故無關,不得求償醫療費用、人工淚液、勞動力減損、慰撫金等,錢櫃公司對於防疫政策已盡力監督員工執行職務,不僅有制定傳染性疾病防疫手冊,也拍攝影片教導員工替消費者測量體溫,以及引導消費者消毒手部,錢櫃無過失,無須負擔賠償責任。

台北地院認為錢櫃公司確有過失,因為沒有選任審慎的員工對消費者量測體溫,而且事故發生後並未立即提供大量的生理食鹽水或清水,否則就可以當場急救清洗邱男的眼睛,降低他的受傷程度,審酌後認為錢櫃與黃姓女服務生應連帶賠償醫藥費8640元加上精神慰撫金3萬元,共計3萬8640元,錢櫃另須支付一倍的懲罰性賠償3萬8640元,合計邱男可獲賠7萬7280元。可上訴。

壹蘋新聞網-投訴爆料

爆料網址:reporting.nextapple.com

爆料信箱:news@nextapple.com

★加入《壹蘋》Line,和我們做好友!

★下載《壹蘋新聞網》APP

★Facebook 按讚追蹤

壹蘋娛樂粉專壹蘋新聞網粉專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高虹安涉詐助理費再出庭!檢訊問5.5小時 她離去只吐這2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