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具名讀者問:
「國光女神」梁云菲(Nana)近來一段38秒私密片被外流,她出面呼籲大家別再轉傳,但如果網友如果收到再轉發給好友,會有什麼後果?
律師陳禹竹答:
陳禹竹表示,轉傳他人性行為影片,以往大多依《刑法》第235條,散布猥褻物品罪處罰,最重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不過,猥褻物品範圍很廣,從色情圖片、小說到性影像都算,加上近年網路科技發達,影片於網路上流傳的速度更快、複製也更加容易,對於個人隱私及名譽的侵害已非從前所能比擬。
因此,《刑法》特別於今年1月7日修正,增訂妨害性隱私罪,處罰未經同意拍攝、散佈、複製個人性影像的行為,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陳禹竹說,未來若因為一時好玩,而分享他人性影像的話,已經不是依散布猥褻物品罪處理,而是用刑責較重的妨害性隱私罪來處罰!一定要小心。(記者陳彩玲/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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