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共有朱暖英、陳文政、蕭隆澤、張芬郁、黃守達、黃健豪、邱愛珊、陳淑華、陳俞融、黃佳恬、江和樹、吳佩芸、陳廷秀、楊大鋐、陳政顯、張瀞分、張廖乃綸等17位市議員,不分黨派,關心台中市車輛噪音稽查執法作業,顯見此問題的嚴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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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議員楊大鋐說,目前台中市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設備,僅有4組為可直接開罰的標準型設備,雖會再增加簡易型設備加強取締量能,但簡易型設備雖能使用卻也僅能通知到檢、無法直接開罰,取締效果有限。
市議員陳文政說,台中很多路段都設有「常有聲音照相」警示牌,但未見車輛噪音為題有所改善,原因就是聲音照相設備數量太少,且多數發出噪音的車輛,都是檢驗合格的原廠大馬力房車或重機,只要駕駛人故意重踩油門就會製造巨大聲響,就算去驗車也沒差,因為車上設備一切合法。他強調,聲音照相是要遏止駕駛人「脫序行為」,而不是抓「非法改裝」。
市議員張芬郁指出,環保署噪音車檢舉網站在110年接獲台中市3782件檢舉通報,111年增為5573件,今年1至3月再飆增至6915件,反觀桃園市同期檢舉通報只有613件,質詢環保局「數字寫錯了嗎?還是在拚全國第一?經由檢舉開罰的件數又有多少?」
市議員黃守達提到,台中市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從110年辦理238場、111年171場,到今年到3月底為止僅辦理11場,科技執法場次竟越來越少;固定式警示牌掛設328面,但照相設備目前尚未廣設,執法場次也不足,對違規民眾來說幾乎沒有效果。
台中市環保局長陳宏益表示,因應噪音車輛具高移動、不連續性、流竄不易取締特性,環保局採以移動式科技執法設備為主,隨噪音車輛常出沒地點,調整布設點位,前年及去年的聲音照相執法及環警監聯合稽查分別有283場次、290場次,實際開罰取締數量由前年的424輛增加至去年的805輛次。
陳宏益說,環保局另研發簡易型監錄設備,已初步取得成果,設備成本已較標準型科技執法設備降低一半,將於暑假7月前完成20組點位設置,並持續進行研發,包括結合空污移動源車牌辨識系統或警方路口攝影機的可能,以降低設備成本,提高設備普及率;今年度也將增加購置標準型科技執法設備,藉由不同設備間的搭配執行及夜間超標加重裁罰等方式,提高執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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