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初步調查,2輛車的駕駛都沒有酒駕,小客車柯姓駕駛(21歲)與大學同學相約到豐濱鄉露營,柯男疑似未注意車前狀況,違規跨越雙黃線左轉。警方調閱公車行車記錄,發現車禍當下公車車速90公里,超過該路段速限30公里。警方表示,公車駕駛目前受傷住院治療,待傷勢許可製作筆錄後,會依過失致死罪嫌將2名駕駛函送地檢署辦。
公路總局台北區監理所今天表示,根據目前警方的調查結果,將依照公路法對花蓮客運開罰9萬元,吊銷事故車輛牌照3個月。公路總局指出,根據目前調查,客運駕駛的工時沒有違規,也符合7休1相關規定。至於超速問題,交由警方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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