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查出年約40歲陳男在案發前喝到爛醉,昨天清晨6時許突然尿急,在林男的計程車旁小便,引起林男不滿,雙方爆發口角,帶著酒意的陳男竟用手猛勒林男頸部,直到他失去呼吸心跳,旁邊民眾雖叫救護車,林男送醫急救後仍不治。
陳男清醒後,向警方供稱自己從事外送員工作,凌晨與朋友在汐止火車站附近超商喝酒,只記得喝完走到汐止火車站附近打算攔計程車,至於後來與運將林男發生口角、把對方勒死的部分,「我完全沒有印象、不記得了!」
士林地檢署複訊後,認為陳男涉犯殺人重罪,且有逃亡、串證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士林地院審理後,認同檢方的聲押理由,裁定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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