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檢署表示,1個由代號「藍道」、「團塊塊公主」、「公爵」等人所發起的犯罪組織,與境外詐騙機房合作,在台成立「水房」(處理詐欺集團之詐欺所得金流)及「車隊」(管理人頭帳戶提供者),本身擔任「水商」,在臉書、LINE等社交通訊平台發出求職、貸款或節稅需要提供帳戶的訊息,讓民眾陷於錯誤,與該集團聯絡提供帳戶。
集團成員拿到人頭帳戶經測式功能正常,隨即提供給境外機房做為收取詐騙款項之用,為避免對方反悔或向警方報案,竟以私行拘禁、傷害等方式控管人頭帳戶提供者(俗稱強控),被拘禁的被害人多達15人,經手的詐騙金額達8400萬元。
檢方調查,以柯姓主嫌(21歲)為首的控房人員除以電擊器、球棒、橡膠槌、鎮暴槍等兇器,對被害人施暴、強盜財物以外,還對其中1名女性被害人強制猥褻。
其中,38歲的林姓被害人被拘禁在台中市北屯區1處出租套房期間,因掙扎、反抗,遭共犯鄭姓男子(21歲)等4人分持手銬、棍棒重擊頭部,導致林男被活活打死,再由劉姓男子(32歲)等6人合力將林男屍體抬上車,棄屍於新社第七公墓。
檢警對林男遺體進行相驗時,林男養父到場無奈表示,養子已經離婚,這個孩子認錢不認人,死者離婚後至今,「叫我爸爸不到3次,叫我就是要借錢,我們很不像父子」。
台中地檢署指派重大刑案專組檢察官陳宜君、楊順淑,指揮台中市警五分局、東勢分局、新北市刑大組成專案小組追捕緝兇,陸續逮捕劉姓、鄭姓等16名嫌犯,全部聲押獲准。
檢察官偵查終結並經台中地檢署偵結會議綜整考量全案證據,認為柯姓等16名被告涉嫌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刑法》遺棄屍體、傷害、私行拘禁、加重強盜、加重詐欺、加重強制猥褻等罪嫌,今天向台中地方法院提起公訴。
另外,被告鄭姓男子等4 人,更因涉及《刑法》殺人罪嫌,依國民法官法第43 條第1 項提起公訴,承辦檢察官及公訴檢察官均將於今日移審時親自蒞庭,建議法官裁定續行羈押。
檢察官審酌本案被告16 人僅因貪圖一己私利,對無辜被害人施以慘無人道之凌虐情事,造成被害人身心嚴重受創,更有被害人因此喪命,犯行泯滅人性,毫無情可憫恕,建請法院量處「最重之刑」,並將持續追查幕後首腦,以求將不法集團澈底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