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妹告訴法官:「我懷疑是我前男友周男散布影片,我們從高中交往到大學畢業,期間有拍攝性愛影片,我不知道拍了幾個,都是經過我同意由他拍攝,影片只有他有,我自己也沒有。」

淫片在父親節PO網

至於2人後來為何分手,正妹說周男情緒不穩定、有暴力傾向又一直劈腿,2人吵架吵得很兇,於是她另交男朋友跟周男分手,當時周男在當兵,所以分手過程不是很愉快,「2019年8月8日那天,新男友到我家陪我爸吃飯、慶祝父親節,他把我們的合照PO臉書動態,沒想到當天就有人把我的性愛片PO上色情網站」。

尷尬的是,淫片PO網瘋傳2個月後,正妹才經由親友告知這件事,她震驚之餘立刻想到影片只有周男有,而且PO上色情網站的影片有剪接過,「我與周男大學時期一起練啦啦隊,當時影片剪輯都是他做的,所以我懷疑他看到我新男友PO的父親節照片、知道我要跟新男友結婚,憤而散布影片」。

辯影片存「無名小站」外洩

但周男出庭喊冤說,他曾將性愛片上傳到「無名小站」設有密碼的私密相簿,當時也在無名小站寫下一些日常點滴,提及女友的名字,而無名小站曾發生上傳檔案被外洩的情形,新聞都有報導過,影片真的不是他傳到色情網站的。

 

法官:報復不會等8年

高院認為正妹的新男友在2019年父親節把吃飯合照PO臉書,當天性愛影片就經過剪輯PO在各大色情網站,但周男並非正妹新男友的臉友,應該不可能在第一時間看到合照,而且當時周男跟正妹分手已經8年,周男如果氣惱「被兵變」,為何不在分手時就報復,卻等到8年之後才做這件事,此外,正妹的性愛影片、生活照以標題載明「前任流出」,周男豈會昭告天下自己就是上傳影片的犯罪者,重點是這些色情網站都設在國外,法院查不到PO片者登記帳號等足以識別身分的資料,因此高院維持一審見解,判周男無罪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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