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警局新營分局警員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警方去年11月獲報,2人因債務糾紛遭人持刀槍押走,再打電話向雇主求救借錢,雙方約定在國道一號台南大灣交流道下加油站交付放人。警方隨後趕往現場埋伏,當場逮捕黃姓嫌犯,救出被害人。
警方調查,此案涉及詐騙集團以假投資、假求職方式詐騙民眾,或高價收購人頭帳戶,利誘人頭提供帳戶存摺、提款卡、網銀帳密等,再以棍棒及刀械威脅關押。
警方連續發動2波行動,逮捕12人,查扣非制式手槍、子彈、開山刀、西瓜刀、折疊刀、球棒、塑膠棍棒,其中4人收押禁見。
警方深入追查,再逮捕幕後指使的竹聯幫台南弘仁會潘姓幹部等3人,昨天依違反組織、槍砲、毒品、洗錢、恐嚇取財及妨害自由等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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