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事件要從李男偷情這件事開始說起,家住北市的李男原本是某議員的助理,2018年九合一大選時,李男有意在政壇更進一步,因此決定出馬角遂里長寶座。另一方面,擁有亮麗的外表及傲人的身材的張姓女子,因為與李男住在同一個社區而熟識,李男禁不住誘惑,自2017年5月開始,背著妻子與張女交往。沒想到就在李男當選後有意疏遠張女,張女覺得相當不是滋味,決定要替自己討公道。

2019年2月16日,張女僱人在松山區某公園入口處舉著看板,上頭寫著「敬告 李○○里長 嚴禁你再拿我家大樓磁扣自由進出我家 請即刻還 欠借物品屢催躲著不還 已欠了兩年 只好發此公告周知」、「再一次催討欠借物品及金錢請當面點收歸還 勿當無賴」。

張女的看板除了寫這些內容外,還提到已婚李男利用工作之便偷情,「1、李○○擔任陳○○議員助理時 長期利用工作會勘之便到某里民小姐家中求愛 如;擁抱 親吻 還要求上床(被拒絕)」、「2、李○○欺騙女人感情 向追求者表示欲與太太結束分開‧‧‧幾次想要進一步均被女方理智阻止」。

張女這個舉動果然奏效,看到的人一傳十、十傳百,附近街坊鄰居都知道二人的姦情,也在2人背後指指點點,成為里民茶餘飯後聊天的話題。李男認為張女做得太過分提出告訴,張女被起訴後,一審雖然被依加重誹謗罪判處3月徒刑,張女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最後撤銷原判決,諭知張女無罪。

去年底,李男想要繼續連任里長,1名原本支持他的樁腳、高齡70歲的彭姓婦人,無法接受已婚的李男偷情,因此轉向支持其他的里長候選人。去年9月22日,彭婦帶著她支持的參選者的競選旗幟到住家附近一家便當店擺放,恰巧李男也到該店,見到彭婦幫他的對手插旗,也要求餐廳老闆讓他插旗,2人就為了插旗一事吵了起來。

一開始李男並不知道為何彭婦會去支持別人,就質問她為何這次要支持別人,沒想到彭婦也直率的說「因為睡別的女生啊,我看不慣,不爽」,李男聽到後反嗆「啊我是有睡到你嗎」,2人最後不歡而散。隔天彭婦在路旁見到李男的競選旗幟,一時火大就把他偷拔後扔掉。事後彭婦對李男提起妨害名譽告訴,李男則反控彭婦拔他旗涉犯毀損罪。

檢察官認為李男當時因為要競選里長,這涉及他個人聲譽的事情,他為了自己的清白做辯護,並無侮辱彭的犯意,因此處分不起訴。至於彭婦偷拔走李男的競選旗幟的行為,則涉犯竊盜罪,毀損旗幟只是不法後的行為,因此依竊盜罪將彭婦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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