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週刊》2001年曾以「邪教主誘姦台大政大百位女生」為題,報導韓國攝理教主鄭明析來台將狼爪深入全台各大校園,包括台大、政大在內的近百名女學生被挑選共浴、發生性關係,還以為是受到主的恩寵。

台灣攝理教(台灣基督教福音宣教會)認為報導指他們是幫助性侵、誘姦女教友的邪教、犯罪團體,還侵害鄭明析的名譽權,2016年並對週刊提告要求登報道歉。

但法官審理認為,鄭明析有無藉由宗教權勢性侵女教友與公共利益有關,並參酌各媒體報導,於1999年間韓國就有479名教徒聯名控告鄭明析涉嫌性侵,且他因性侵多名韓國、馬來西亞教徒被韓國通緝,直到2007年才被中國引渡回韓國受審,最終被判10年徒刑定讞,已入監服刑,再加上他遭台北地檢署通緝,因此認定報導並無侵害鄭明析的名譽權,再加上該教於報導10多年後才提告,時效已消滅,判決免道歉,只不過後續不得再使用6名女教友的照片。

而鄭明析之所以被台北地檢署發布通緝,據悉當年是檢察官主動分案偵辦,曾傳喚2名證人到案說明,但鄭明析因出境,檢察官於2003年6月18日發布通緝,案由為強制性交。

據了解,鄭明析於2016年曾有意透過律師出庭陳述,但被檢察官駁回。據悉,此案目前並無告訴人出面提告,而鄭明析被通緝的姓名為鄭明錫、通緝時效到2027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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