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退役的全男辯稱與李男自幼熟識,情同手足,感情深厚,不可能跟他老婆搞七捻三,至於李男當作證據的相關影照,也不能證明他與廖女有姦情。廖女也否認出軌,並稱無須因為結婚而放棄交友、言論等自由。

前中將與朋友妻親密依偎

法官勘驗李男提出的事證,徵信社拍到全男與朋友妻廖女2019年2月24日一起搭電梯,2人面對面身體依偎,同年8月2日2人去花蓮出遊,此外,全男多次接送廖女上下班,2人還勾手搭肩去大賣場挑選金飾、去河濱公園運動,廖女體貼地為全男整理衣褲,而廖女離家在外租屋後,全男多次進出她的住處。

依據相關事證,高院認為全男跟廖女確實搞不倫,判2人連帶賠償李男15萬元確定。

戴綠帽還被罵「渣男」

此外,李男指控廖女透過電郵罵他還寄給其他人,妨害名譽應賠償20萬元,高院勘驗電郵內容,廖女寫道:「你五年來吃我喝我住我,結婚一年離婚要我給你六百萬贍養費,他應該是因為這樣說你是渣男。」、「說你是渣男的是全○○(全男本名)。」高院認為廖女因離婚事件表達個人意見,屬言論自由保護範疇,不構成侵害李男名譽,因此這部分判決廖女免賠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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