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救護車左側車身受損、無人員受傷,機車騎士曾男(20歲)嘴唇受傷送高雄市立聯合醫院,曾男意識清楚、無生命危險,雙方經實施酒精測試,均無酒精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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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駕駛人在聽到救護車警號,不立即避讓者,可處3600元罰款,並吊銷駕駛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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