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35歲的盧緯綸,2019年開設利鴻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因為欠下大筆的賭債無力償還,竟然利用幫屋主仲介出租房屋的機會,對有意租屋的房客謊稱自己就是屋主或是二房東,將房子一屋二租,或是自稱是房仲,卻仍將房子一屋二租,甚至向房東隱瞞房子還沒出租的訊息,卻偷偷將房子出租給房客,私吞租金。

盧緯綸為了讓有意租屋的人能夠一次就付出一年份的租金,都會告訴對方,若繳1年份可以獲得優惠的折扣,「繳清1年,多送1個月」許多房客信以為真,一次就拿出一年的租金交給盧男,而盧男拿到錢後,幾乎都拿去還賭債,利用這種手法,2021年12月底至2022年3、4月間,總共詐騙20餘名房客,總金額超過400萬元。

其中財損金額最高的是名香港籍台大生,父母為了讓孩子有個舒適的租屋處,一口氣支付60萬元給盧男。最可憐的當屬1名剛離婚的40歲單親媽媽,帶著2歲孩子四處找尋落腳處,相中裝修中的套房,把撫養金17萬元全拿來付房租,孰料入住前與盧男聯繫卻找不到人,母子倆險些流落街頭,幸在親友資助下得以有容身之所。

事後盧男因為一直無法提供房子給房客,最後向警方自首,台北地檢署去年5月間,以涉犯《刑法》詐欺取財等罪將盧男起訴,目前全案正由台北地院審理中。

事後有名黃姓男子也對盧男提出告訴,他委託盧男出租名下房屋,盧男於去年1月19日將房子租給1名張姓女子,收取1個月租金及2個月押租金共計11萬9000元後將錢私吞,直到同年1月21日,他與張女、盧男一起簽立租賃契約時,他才知道盧男竟然拿了租押金沒有交給他。

黃男表示,當時他給盧男一個機會,要求盧男簽下借貸字據,在扣除仲介費及代購電視、支付水電費後,必須償還他7萬7227元,但盧男簽了字據後至今都沒還錢,因此提出告訴。

盧緯綸再次被檢察官起訴後,在法院審理期間與黃男達成調解,將錢還給黃男,法官認為盧男犯下《刑法》業務侵占罪,但考量犯後坦承犯行,並將錢全數還給告訴人,因此依《刑法》59條規定減輕其刑,輕判4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快點加入《壹蘋》Line,和我們做好友!

★下載《壹蘋新聞網》APP

★FB按讚追蹤《壹蘋新聞網》各大臉書粉絲團,即時新聞到你手,不漏任何重要新聞!

壹蘋娛樂粉專

壹蘋新聞網粉專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19歲女被疑劈腿!又因報名志願役反悔 女上兵聯手4女爆打3天慘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