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宮主張,她與丈夫2017年結婚,女員工明知老闆有婚姻,卻從2021年7月到同年9月,多次和他在髮廊休息區和收銀區擁抱、熱吻,甚至直接在洗頭區嘿咻,所有過程全被店內的監視器錄下,正宮蒐證後,向女員工提告求償100萬元。

女員工則辯稱,她2021年7月到髮廊工作時,老闆不斷對她獻殷勤,2人互動才越來越頻繁,當時並不知道他有老婆,直到同年9月,闆娘突然現身髮廊,她才知道老闆已婚,當時她立即和老闆斷絕聯絡,並和老闆娘道歉,主張自己沒有侵害對方配偶權,並否認和老闆發生性行為,稱2人互動只是一般朋友嬉笑打鬧。

法官審理發現女員工有使用IG習慣,而髮廊老闆在IG帳號標記自己的臉書,臉書中則有他與妻子、小孩的合照,並寫下「謝謝太太小孩家人夥伴客人朋友這一年的照顧陪伴。」等內容,女員工不可能不知道老闆已婚,且2人偷情事件爆發後,女員工也沒有對老闆有妻子提出質疑,因此認為女員工早知老闆已婚。

法官並根據闆娘提出的監視畫面,認定兩人有不當交往行為,破壞正宮婚姻圓滿幸福,導致她精神受創,考量雙方學歷、身份地位、經濟狀況等,判女員工應賠償正宮3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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