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山分局新甲派出所1/26、初五接獲民眾王女(60歲)報案,稱停在五甲二路上的機車車鑰匙未拔,車子就不見了。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一名男子當日1時許,將王女停放於路邊的機車偷走,遂進一步擴大調閱周遭監視器畫面,進而發現失竊的重機車停放在鳳山興隆街上。
警方積極於附近周遭追查,當日下午四點多,即發現該劉姓竊嫌(34歲)在附近的網咖內。一開始男子說是「自己走路來的」後來警方在其身上發現一支機車錀匙時,劉男才坦承犯案,稱當時經過該處,發現該重機車鑰匙未拔,因當時無車子供代步,才會下手行竊,警方詢後依竊盜罪嫌移送偵辦。
鳳山分局呼籲,民眾停放機車務必將車輛鑰匙取下,並做好防竊措施,貴重物品勿放在車上明顯處,以避免遭歹徒覬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