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葉姓男子(61歲)去年1月13日上午因金錢問題和妻子在家中廚房發生口角爭執,葉妻隨手抓了一把水果刀欲攻擊丈夫;葉男盛怒下也拿了一把菜刀朝妻子身上揮砍,葉妻以雙手阻擋,並大喊「我手斷了,好了好了」,然葉男不為所動仍朝妻子身上揮砍20餘次,造成葉妻顱骨粉碎性骨折、腦損傷引發中樞神經衰竭死亡。
葉男發現妻子死亡後深感懊悔,當天下午2時5分許以電話聯繫其胞弟,並告知上情;葉男的弟弟擔心哥哥想不開,遂委請外甥女報警趕至現場,經警方破門而入發現葉男夫妻倒臥血泊中,而葉妻已無生命跡象。
葉男坦承係因結婚17年的妻子擅自動用共同存款、退休金,將錢寄回菲律賓供家人蓋房子,雙方乃對金錢使用問題發生口角爭執,一時盛怒之下,始持刀殺死妻子,桃園地院審酌相關事證及案情後,依家暴殺人罪判處13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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