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高雄陳姓郵差今下午騎乘郵務機車到杉林區清水路公明巷,要送信給田姓男子(65歲),不料,陳男進入庭院時,田男飼養的3隻獒犬突然衝上前攻擊,陳男當場被撲倒,身體及四肢都被咬傷,左手臂甚至流出鮮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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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動保處表示,獒犬屬具攻擊性寵物,依《動物保護法》,若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場所,應由成年人伴同,並採適當防護措施。違反者可罰3萬至15萬元。
動保處指,若陳姓郵差是進入民宅庭院後,才被獒犬攻擊,庭院不是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場所,狗為了「護家」,在家裡攻擊入侵者,自然不適用上述動保法罰則;但若是飼主未關好大門,致使獒犬衝出戶外咬傷人,則會依動保法開罰飼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