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武能受訪控訴,橫山分局沒有拘票或搜索票,完全是一個違法的執行,當時他車子停在那邊,動都沒有動,正在滑手機,突然幾個黑衣人拿棍子敲打車窗,像黑道一樣,他當然會想要移動,可是整個被包夾住,且警方在車子前後都不能動的情況下,對他開好幾槍,「差點把我打死,法律程序我不懂嗎,他們沒有拘票或搜索票,硬用妨害公務來卡我,我很委屈你知道嗎?我可以去質疑這些同仁嗎?」
對此指控和質疑,新竹縣警察局長楊哲昌今天(3日)在縣府主管會報時也還原過程。楊哲昌指出,12月28日被害人接到相關的恐嚇簡訊,橫山分局接獲報案即報請新竹地檢署指揮偵辦,當時研判高姓女子用其手機傳此簡訊,嫌疑人是否為高女本人?或高女被人脅迫?檢察官也開具調閱資的指揮書,針對電話和車輛做定位。
楊哲昌表示,12月31日跨年夜晚10時50分,該車定位開往尖石某溫泉渡假村,橫山分局偵查隊刑警前往攔查,要了解高女是否為恐嚇取財涉嫌人,但因當時車上有名男子,警方當時不知高女是否沒有被挾持,還是有其他狀況,因此請莊男下車配合盤查。
楊哲昌說,警方身穿印有「警察」的反光防彈背心,當時也立即表明警察身分,請車上男子下車配合盤查,但莊男不配合,隨即開車衝撞,相關的畫面都拍的很清楚,警方對空鳴槍後,連開9槍莊男才停車,莊男下車後表明身分,聲稱是來「保護高女」,警方當時表明只是要釐清案情,但莊男極度不配合,並打電話給台南市警局長方仰寧。
楊哲昌說,他有和方仰寧通電話,表示此案會秉公處理,一是妨害公務部分,橫山員警用槍時機有沒有疏失違法,一定會查清楚;二是莊男涉及恐嚇取財部分,經過一整晚的偵訊,高女稱是被迫傳恐嚇簡訊,莊男也承認這些簡訊是他傳的。
楊哲昌坦言,莊男和高女有「特殊的男女關係」,想用恐嚇簡訊逼迫該名縣議員與高女分手,這些相關資料都有提供給警政署、台南市警局和新竹地檢署,檢察官認莊男犯案情節重大才聲押,法院以1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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