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內容顯示,25日下午4時許,機車騎在中線車道,停在路邊的警車直接左切進入中線車道,騎士為了閃避便切入禁行機車的車道,而警車隨即直到學成路、大義路口,將機車PO攔下,並開了一張《機車不在規定車道內行駛》的罰單。
網友看了影片狠酸警方「這完全是開計程車或公車的料」、「有牌流氓就是你只能跟在他後面,不能變換車道超車」、「正常是把你攔下來,開完單後在你面前闖紅燈走掉」「直接影片給媒體,馬上警局效率特別好,而且還會帶禮盒找你賠罪唷」「不禮讓直行還能開罰,這啥道理」。
三峽分局對此表示,當時顏姓警員駕駛巡邏車,緩慢自警用汽車停車格駛出,該車距離警用巡邏車約5、6個汽車車身,因日因陽光直射,後照鏡無法完全看見後方車況,顏警以擺頭方式確認後方無來車才啟動駛出,考量到當日陽光直射狀況恐造成方向燈較難辨識,故駛出時較為緩慢,全程皆有依規定使用方向燈。
三峽警方指出,鄧男騎乘普重機車違規行駛禁行機車道,調查後認為鄧男是為閃避警車,而切換車道至禁行機車道,屬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 12 條第1項14款得免予舉發之情狀,將主動辦理撤銷罰單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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