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網路賣家澄霖闆妹遭到天后闆妹公司提告,認為他們也叫闆妹是明顯侵權行為,隨後社群遭檢舉並被告,如今獲不起訴處分,認為雙方沒有侵權行為。澄霖闆妹也在社群上發文,表示「他們七月份就收到了不起訴書,還一直檢舉我的臉書讓它下架,明顯是惡意的,方法太拙了。做自媒體真的都要用惡的戰爭才行嗎?時間軸秀出來,很明顯是要摧毀我,也希望不要再有下一個受害者,我覺得世界是良善的」。

一名叫澄霖闆妹的網路賣家被天后闆妹夫妻提告,被迫改名叫澄霖董娘,如今不起訴認為闆妹任何人都能叫。翻攝自澄霖董娘臉書
一名叫澄霖闆妹的網路賣家被天后闆妹夫妻提告,被迫改名叫澄霖董娘,如今不起訴認為闆妹任何人都能叫。翻攝自澄霖董娘臉書

依照檢察官搜尋網路結果,在告訴人兼負責人於105年間以使用「闖妹」、「天后闊妹」自稱之前,即有多位網路使用者曾使用「闆妹」稱呼特定商家或自稱,足認被告「澄霖闆妹」僅表彰澄霖公司由其姪女擔任代言人之意,其主觀上並無仿冒侵害告訴人商標權之故意乙節,尚非顯不可信。被告所為商標法第95條第1款、第2款等罪之構成要件有間,尚難逕以該等罪責相繩。復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足認被告,有告訴意旨所指之犯行,自不得僅憑告訴人之單一指訴,遽為不利被告之認定,因此認為被告不構成侵權行為,不起訴處分。

澄霖闆妹曬出檢方不起訴書。翻攝自澄霖闆妹threads
澄霖闆妹曬出檢方不起訴書。翻攝自澄霖闆妹thre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