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前曾被抓過
賴男曾於2010、2011年間大量登入發票號碼抽獎,抽中現金1萬及蛋捲禮盒,檢方將他緩起訴,但他卻未曾履行緩起訴條件,觀護人打電話告知時他還痛罵觀護人,態度惡劣,遭撤銷緩起訴,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
詐欺挨告抱怨不厚道
2016年間,他又以父親名義參加葡萄王公司抽獎活動,登錄520筆發票號碼,讓他抽中一台機車,他再剪貼其他發票號碼數字黏貼,竄改「中獎發票」最末碼,偽造發票領獎,填寫中獎回函時還附上一包裝有200元現金的紅包袋,討好承辦人員,但承辦人員發現發票是偽造,隨即告發。
當時賴男還抱怨葡萄王公司應該退件即可,不該提告,還說重點應該在於有沒有買商品,發票是否真實不重要,法官痛批他價值觀念扭曲且毫無悔意、欠缺法治觀念,將他判刑6月。
母親是共犯也被起訴
前年6到8月,賴男又用妹妹及父母名義參加高市府經發局舉辦的抽獎活動,該活動需持消費金額滿500元的統一發票才可參加抽獎,他在活動期間內登錄2099張不實發票號碼,共2張發票中獎,得到總獎金3萬元的消費扺用券,他和母親分持偽造發票領獎,後來承辦人員發現要求返還消費券。
沒想到賴男毫無反省之意,去年5月他用母親名義參加台酒公司抽獎活動,登錄944張不實發票序號,果然又讓他抽中4條共價值近10萬元項鍊,他剪貼其他發票變造成中獎號碼領獎,承辦人員發現發票是假的,他才請母親把項鍊寄回給主辦單位。
檢方偵查時賴男矢口否認犯案,而賴母則辯稱發票是她撿到的,檢方不採信兩人供詞,依偽造文書及詐欺罪起訴母子,並建請法院對賴男加重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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