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被告施姓男子今年2022年2月21日凌晨,到埔里鎮的美容院喝酒,早上7時20分業者準備打烊之際,店內只剩項徐姓女負責人及曹姓女店員2人,但施男卻意猶未盡,要求2女幫他服務,一起喝酒唱歌等。

兩人因為快下班,因此不予答應,施男竟然來硬的,持酒瓶抓住曹女的脖子,將她壓制在地板,導致身體多處擦挫傷,曹女受到驚嚇尖叫,施男竟然威脅,「妳再叫,我就敲下去」等語,徐女走來見狀喝斥施男住手,但他卻不理會還作勢要打人。

業者告知要打烊收工,但男子卻喝不夠,要繼續賴在店內飲酒。示意圖
業者告知要打烊收工,但男子卻喝不夠,要繼續賴在店內飲酒。示意圖

2女為了避免遭受傷害,趁隙逃出店門之外躲避,不料,施男竟然變本加厲,開始亂砸店內物品,將6間包廂內的桌椅、電器破壞,還跑到大廳、廚房及廁所等,將家具等物品任意翻倒在地,導致多項用品不堪使用。

徐女見情勢不對,趕緊打電話向警方求助,執勤警員於8時20分抵達,立馬進入店內敬告施男停止脫序行為,但施男如殺紅眼般,不但不停歇,連警務人員都不放過,拉扯2名警員衣物,徒手毆打警員的頸部,破壞秘錄器等,甚至對警方辱罵「幹你娘機掰」。

南投法院認定施男傷人、毀損、妨害公務等多項罪名成立。資料照
南投法院認定施男傷人、毀損、妨害公務等多項罪名成立。資料照

警方實在忍無可忍,先將施男強制就醫,再開警車載其回警所,但施男到了派出所,卻仍不罷休,還徒手破壞警車的雨刷,警方只好上銬強制拘留,施男最後酒醒了,才驚覺自己已鑄成大錯,警方依法將他移送,檢方認定施男觸犯多項罪嫌,對他提起公訴。

法院審判時,法官認定被告施男一共有9項罪名,包含傷害、恐嚇罪、毀損罪、破壞公物、妨害公務等,且至今未與業者達成和解,所為實屬不該。因此分別合併處拘役100天、有期徒刑6月,可上訴,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