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6日上午8時許,擔任工人的何男前往社區修繕,由於當時正值新冠肺炎疫情期間,依規定要戴好口罩,不過何男沒有戴好口罩,遭到社區主委郭男好心提醒,殊不知,竟遭來何男口出穢言,還用腳踢傷郭男,造成郭男腹部出現鈍、挫傷。

檢警調查時,何男自知理虧,也坦承有罵髒話與傷人。法官認為,何男罵人與踹人的行為分別觸犯公然侮辱罪及傷害等罪,兩種行為仍重疊部分,故依較重的傷害罪處斷,判他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4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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