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港警分局在上月28日接獲封姓被害人報案表示,他早上5點多要開車時,發現停放在小港區松富街的自小客車,遭人砸破前擋及左側兩面車窗,但車內無財物損失,遂報警處理。
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47歲的邱姓男子涉有重嫌,在昨(1)日晚間近9時將他查緝到案,邱男坦承砸車。
邱男供稱,他在10月底左右,和其住家隔壁搭鷹架的工人有口角糾紛,隔了幾天,看到該名工人搭乘一部與被害人相似的車輛,便一路尾隨至小港區松富街路段,記住了鷹架工人的車。
而後邱男在11月27日又與鷹架工人再度發生口角,邱男於是在28日凌晨3時許,騎著機車來到松富街想找鷹架工的車,果然發現一輛和鷹架工同款的車輛,拿起榔頭便砸,砸破前擋及左側前、後座兩面車窗,再將作案榔頭隨手飄棄在林園路旁,直到警方查獲,才知道砸錯車,車主也大嘆真是烏龍。
警方還發現,邱男在作案前先將車牌卸下,再將白色機車噴漆變成黑色,作案返回住處後又噴回白色,自以為可以躲避警方追緝,但最終仍難逃法網,全案依毀損罪函送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