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姓業者表示,本月13日當天早上收到劉女私訊,要求他公開道歉並賠償損失,他一度以為遇上詐騙集團,見劉女大量留言,他才留言回覆,澄清並非劉女所稱「江鴨頭」,該店並無此人。但劉女不信也拒撤文,還回訊稱她已收集很多證據,歡迎黃男去告,她也會反告誣告。
面對劉女變本加厲於網路散布不實訊息,引發許多親友關切,黃男說,為了維護自身的清白與商譽,他當天下午便無奈向警報案,向劉女提告誹謗。
黃男強調,該店聘用女模不會要求變裝拍照,更不會要求指定絲襪款式、拍影片等。歷來合作幫賣芭樂的爆乳比基尼辣妹,均由友人介紹或透過經紀公司洽談,他從未透過臉書或網路群組私約。劉女所述「江鴨頭」約半夜出門吃芭樂、看廠房,還要求變裝學生服、女僕裝等,均非其所為,全都是不實指控,已造成他和芭樂店名譽嚴重受損。
斗六分局偵查隊長楊志盛對此表示,已受理報案,將函請刑事局協助,調查網路發文者真實身分後,進一步釐清劉女所稱積欠員工薪水及私約見面、提奇怪要求等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