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痛批,吳明達(56歲、在押)身為威震聯盟組織核心指揮者,藉著開賭場獲取不法利益,發展壯大組織,且陸續指揮成員實施槍擊恐嚇、槍擊殺人案,涉犯重大多起槍擊案,目無法紀、 嚴重破壞社會治安,建請法院重判,其餘被告則量處適當之刑。

檢察官並請法院審酌吳明達是威震集團的主持者,實際掌控眾多小弟,可能和其他共犯串證,且聯盟成員在雙北地區犯下多起開槍案後投案的案件,犯罪手法如出一轍,造成被害人恐懼,為了避免日後審理時發生相關證人無端死傷、匿跡、翻供等詭事,請法官繼續羈押禁見吳明達。

吳明達早在1999年,就在台北市農安街125巷內,當街狙殺北聯幫前幫主唐重生,最後被法院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入監服刑後於2017年2月24日假釋出監,而他出獄後成立威震集團從事土地開發、土方買賣等業務,甚至成立中華民國威震愛心發展協會,擔任理事長,時常帶領協會成員關懷弱勢,救濟貧苦,幫助社會上真正需要幫助的人,看來洗心革面,然而偽善的面具下卻包藏禍心。

吳明達因與新北市林口區1名李姓建商有債務糾紛,該名建商請萬華角頭芳明館大老黃清源出面協調,吳明達不滿黃清源介入,竟拿出500萬元的酬金買兇,請手下劉偉元、劉志偉幫忙找殺手幹掉黃清源,但最後殺手臨陣倒戈,吳明達計謀曝光,先前先被依預備殺人罪起訴。

檢警從吳明達被查扣的手機中,發現他在萬華承租民宅開賭場,並將經營賭場的利潤4520萬元利用地下匯兌將錢洗到中國,供被通緝的集團成員使用,另涉洗錢、賭博罪,日前發動搜索約談,將他聲押獲准。

檢察官考量吳明達不僅涉犯賭博、洗錢罪,曾指使手下買兇殺芳明館角頭,還曾找槍手到李姓建商的住處開槍,他的旗下成員也因和人有糾紛,持槍恐嚇,犯下重大多起槍擊案,已涉犯《組織防制條例》,因此將他和7名幫眾追加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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