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指出,李男坦承酒駕致死、妨害公務犯行,但否認《刑法》第185條第1項妨害公眾往來罪嫌,依據證人、共犯、被告陳述與監視器畫面等事證,李男涉犯《刑法》第135條第1項妨害公務、第185條第1項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第2項前段的酒駕致人於死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關於第185條第1項罪嫌部分,李男與證人的供述歧異,足認他有串證及勾串證人之虞,有必要羈押,因此裁定羈押禁見。
犯保宜蘭分會今天前往宜蘭關懷慰問車禍被害者家屬,哀傷不已的母親表示,她為了處理這件事,必須往返台北、宜蘭二地,身心俱疲,她還說,兒子是單親爸爸,養育1名1歲的小孩,她對於未來深感徬徨無助。
犯保宜蘭分會表示,會主動提供諮詢及法律協助等,讓被害人家屬安心處理後續事宜,一路陪伴家屬處理法律訴訟問題,另由心理諮商師評估家屬心理需求,給予被害人家屬情緒上的支持與關懷,分會將協助家屬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心理輔導、一路相伴法律協助、生活重建及調查協助等服務,希望能減輕家屬負擔,早日走出失去親人的傷痛。
這起死亡車禍發生在14日凌晨4點多,2輛車在北市道路競速,行經忠孝西路一段、中山南路車行地下道方向時,由男子李修齊駕駛的BMW轎車追撞前方由王男駕駛的轎車,王男被抛出車外被壓在車下,失去呼吸心跳,救護人員送往醫院急救,仍不治死亡。其中1輛由葉承修競速駕駛的車子,見到警方到場立即加速逃逸。
而BMW駕駛李佳修,在發生事故後下車,與車上1名少年下車,李男子見到警方到場,竟然衝向警方意圖攻擊,警方對空鳴槍制止無效後,朝李男左大腿開2槍後壓制,並立即送醫救護。其他友人見狀非但不畏懼,反而更激動,連到場採訪的媒體記者也遭到推打受傷,最後支援警力到場,才將一干人等帶回釐清。
事後,被攻擊的記者提出告訴,警方找到攻擊記者的男子陳冠瑜並移送法辦,檢察官訊問後諭令1萬元交保,而當時見警落跑的駕駛葉承修,被警方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檢察官將他限制住居後請回,2名少年則移送少年法庭審理。
至於意圖攻擊警員被警方開槍制伏的李男,在醫院治療後已無大礙,今天下午出院被警方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