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這名林姓男子在外有小三,想要與結髮多年的妻子郭女離婚,郭女不願意,林男以不堪虐待為由訴請離婚,郭女認為她用心維持這個家,家庭不和樂並不是她的問題,而是丈夫在外有小三,為了找到證據,她砸錢委託桃園市的大愛徵信社進行蒐證。
大愛徵信社受理後,將案子外包給曾經開設徵信公司的孔姓男子,孔男與女友鄧女以及其員工潘男為了快速蒐證,去年9月底前,竟然偷偷在林男車子的底盤保險桿內側,裝設不明黑色GPS定位追蹤器1個,再依GPS的訊息找到林男跟監拍照蒐證。
去年9月29晚間,林男將車子開去保養,被維修人員發現車上被偷裝GPS,林男得知後不動聲色,慢慢察看是誰在他的車上偷裝GPS,去年10月間林男將車子停在路邊,他在對街與朋友聊天,果然被他發現有3人靠近他的車旁取下GPS,因此報警處理,警方調查後將孔男、鄧女、潘男3人函送北檢偵辦,事後林男再加告妻子共謀。
孔男、鄧女、潘男到案後,全都否認犯罪,甚至否認是徵信業者,孔男、鄧女辯稱當天是要去汽車旅館休息經過林男汽車停放處,而潘男則辯稱當時只是蹲下去要撿菸,沒有拿車上的GPS。
3人雖然否認犯罪,但郭女到案卻表示,當時為了找丈夫外遇的事證,花錢委託桃園市的大愛徵信社進行蒐證,最後孔男與鄧女與她連繫,並提供蒐證資料給她,但她並不清楚這些徵信人員是違法裝GPS蒐證,強調她完全不知情。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孔男、鄧女、潘男3人涉嫌違反《個資法》及《刑法》妨害秘密罪,將3人起訴,至於郭女則因不知情,處分不起訴。
法院審理期間,孔男等3人坦承犯行,同時與林男達成和解,林男同意法院從輕處理及給予3名被告緩刑,法官審理後,依違反《個資法》各判孔男、鄧女3月、潘男2月徒刑,並給予3人緩刑2年。
至於林男訴請離婚的官司,新北地院審理認為,林男可歸責較大,駁回離婚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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