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吳文城表示,檢警調聯合嘉義專勤隊共同查察北港水林地區賄選案,發現蕭姓縣議員候選人與弟弟,以及王、李姓兩樁腳涉於10月起,每票1000元向選民賄選。昨約談蕭女到案說明,訊後對蕭女及王姓樁腳聲請羈押,法官認為兩人均已交代案情,裁定分以30萬及5萬元交保候傳;受賄選民自動繳回不法所得7萬9500元。

口湖鄉王姓代表候選人和樁腳,同樣自今年10月起,每票1000元買票賄選,檢警約談並並查扣2000元賄款。訊後,王姓候選人則由檢察官諭令15萬元具保候傳;王姓樁腳則因向法官交代案情,法院認為已無羈押必要,諭知請回。

蕭女每票1000元向選民期約賄選。民眾提供
蕭女每票1000元向選民期約賄選。民眾提供
受賄選民自動繳回不法所得7萬9500元。檢方提供
受賄選民自動繳回不法所得7萬9500元。檢方提供

檢察官蔡少勳指揮檢警調,昨傳訊北港黃姓鎮民代表候選人、樁腳及選民等18人到案。訊後,認黃女涉犯賄選,無羈押之必要,諭令80萬元交保候傳。

檢警查出,黃女今年7月便超前布局,買來一批全新拐杖,為民眾刻上名字後,免費贈送對方並要求投票支持。行為涉犯投票行賄,經蒐證後約談到案,認為黃女等18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交付賄賂罪。

 雲檢檢察長張春暉強調,查賄團隊「有聞必查、有據必辦」,更將在選前2天關鍵時刻,派員進駐賄選熱區,深入查賄。呼籲各參選人切勿違法,共同端正選風,提昇台灣的民主政治素養。

黃女今年7月買拐杖,為民眾刻上名字後,送對方並要求投票支持。民眾提供
黃女今年7月買拐杖,為民眾刻上名字後,送對方並要求投票支持。民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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