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傳帥照稱「很會做愛」又多金 電暈單親媽

判決指出,新北楊姓男子今年28歲,去年6月間他在臉書社團「靠北婚姻543-兩性無禁忌情感討論區」以暱稱「楊笑笑」認識獨自扶養女兒的單親媽小芬,兩人經常聊天,楊男傳了一張帥哥照給小芬,吹噓自己性能力很強、很會做愛,還曬出奢華生活照,營造多金富二代假象,讓小芬以為他經濟闊綽,可以照顧她下半生,對楊男唯命是從。

單親媽簽性愛契約 還自拍淫片

楊男先要小芬拍自慰影片給他,又要求簽訂性愛契約,約定做愛頻率,小芬一一允諾。隨後楊男又說他與哥哥之間有龐大的遺產糾紛,希望小芬用美人計跟哥哥發生性關係,他之後才能取得與哥哥談判遺產的籌碼,事成之後會分給小芬300萬元。

小芬信以為真答應,去年7月2日,楊男冒充為「楊笑笑哥哥」,在高雄三民區的摩鐵與小芬發生性行為,小芬還被楊男帶來的情趣用品弄到下體流血。完事後「哥哥」還傳訊息問她:「妳那天跟我做妳流血喔?」她回應:「對,沒關係,我自願的。」

單親媽被吃乾抹淨 差點賠上女兒

沒想到過了兩天,楊男又以「哥哥」身份傳送訊息給小芬,斥責小芬與楊笑笑串通仙人跳要訛詐他,他決定提告;還說楊笑笑已私下賠了200萬給他,如果小芬拿出10萬塊和解,就放過她不提告。

小芬7月6日只好領錢交給偽裝成「哥哥」的楊男,楊男還煞有其事地與她簽訂和解書。

同時楊男又告訴小芬,因計畫被「哥哥」發現,任務失敗,他很氣惱,威脅小芬要給他30萬,或讓女兒陪他一天,否則就要把她的自慰影片傳給小芬父母、家人看。

楊男試圖繼續騙財騙色,但小芬已經不堪楊男鉅額勒索,封鎖「楊笑笑」後報警。

楊男被捕後部分坦承犯行,辯稱只收4萬不是10萬。檢察官根據小芬提款記錄認定他得手10萬元,偵查後將他依恐嚇取財及恐嚇取財未遂等罪起訴。

法官認定做愛沒被逼 性侵不起訴

至於性侵部分,檢方認為小芬被楊男所騙,同意簽訂性愛契約,且為幫助「楊笑笑」與「哥哥」爭奪遺產,同意與楊男假扮的哥哥上床,並未被逼迫,因此妨害性自主部分將楊男不起訴。

高雄地院審理後認定楊男一人分飾兩角欺騙小芬,依詐欺、恐嚇取財未遂,判刑4月、6月,應執行有期徒刑8月,均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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