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檢表示,檢察官江炳勳偵辦嘉義市陳姓里長候選人涉嫌9月間,以每票1,000元向選民行賄買票,訊問後,認為陳姓候選人涉犯選罷法投票行賄罪犯嫌重大,有滅證勾串之虞,昨深夜向嘉義地院聲押禁見獲准,另到案選民13人均請回。

第二起查賄案是由檢察官張建強、吳心嵐指揮偵辦嘉義市李姓市議員候選人樁腳涉及以每票1,000元向選民買票,訊問後認為這名樁腳涉犯選罷法投票行賄罪嫌重大,惟無羈押必要,以5萬元交保,到案8人均請回。

第三起為檢察官柯文綾指揮偵辦嘉義縣一位議員候選人的賴姓及王姓樁腳涉嫌以每票1,000元向選民買票,訊問後,兩人各以5萬元交保,到案8人均請回。

第四起是檢察官簡靜玉指揮偵辦嘉義縣朴子市一位里長候選人侯姓樁腳涉及以每票3,000元向選民買票,訊問後以8萬元交保,到案民眾5人均請回。

第五起則是檢察官邱朝智指揮偵辦嘉義縣新港鄉一位村長候選人洪姓樁腳以每票2,000元向選民買票,訊問後,認為洪姓樁腳犯嫌重大,有滅證勾串之虞,昨晚向嘉義地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裁定6萬元交保,另到案民眾11人均請回。

嘉檢指出,迄今查賄已起訴3案共8人,聲押獲准6人,交保15人,呼籲民眾檢舉賄選維護民主,檢舉專線(05)2752548、傳真專線(05)2780445或免費專線0800-024-099轉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