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地檢署檢察官張亞筑,指揮苗栗縣警察局刑大及苗栗分局共同偵辦,在上個月19日下午,查獲文聖里長候選人林永發以每票1千元代價,向里內選民劉曾梅英交付賄賂共6千元,希望劉曾梅英全戶投票支持其參選里長,今天偵查終結,將被告林永發提起公訴,為苗栗地檢署本次選舉首宗賄選起訴案件。

由於林永發、劉曾梅英到案後提出6千元賄款扣押,且坦承犯行、態度良好,檢察官起訴林永發同時,也建請法院依法減刑,至於選民劉曾梅英部分,檢方酌情給予給過自新機會,依職權不起訴處分。

苗栗地檢署呼籲,舉凡提供金錢、禮品、餐宴等利益予選民以為投票之對價者,均屬賄選行為,請勿以身試法,對於所有檢舉賄選案件均有嚴謹之保密措施,請民眾勇於檢舉不法(檢舉專線:0800-024099按4),共同為乾淨選舉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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