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地檢署表示,檢察官張文傑昨指揮苗栗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苗栗、頭份、通霄、大湖分局、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四大隊、第六大隊、移民署中區事務大隊及法務部調查局苗栗縣調查站等單位,共計70名司法警察,共同偵辦陳女等9人,涉嫌為苗栗縣後龍鎮長謝姓候選人,以每戶新臺幣6000元賄選案件。
檢方說,經向苗栗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後,專案小組昨日持23張搜索票兵分多路發動搜索,並傳喚涉案陳方、一名鎮民代表、一名里長和樁腳等9人,另傳喚20名收受賄賂的選民到案說明。
搜索過程中,在陳姓女秘書隨身皮包中,查扣現金23萬餘元,她辯稱,這些錢是總部的行政費用,否認拿來賄選。
經檢察官訊問釐清案情後,除查扣現金、選民名冊、筆記型電腦、智慧型手機外,陳女、楊姓樁腳等4人。
因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罪犯罪嫌疑重大,檢察官分別諭知陳女20萬元、楊男6萬元和2名樁卻各3萬元交保候傳,其餘涉案人等則均請回,案情不排除繼續向上發展。
後龍鎮長候選人謝清輝大聲喊冤,表示這些資金都有清清楚楚的用途和付款依據,但是被人惡意攻擊抹黑,像是一筆金額13萬元的是搭建競選總部鐵工的工資,帳單都來了,當然要付給施工廠商。
另外還有一筆金額9萬元的就是付給宣傳車的費用,1天每輛車費用3千,2輛車宣傳15天總共9萬元。另外還有一些雜支費用,加總一共23萬1千3百元。
他坦蕩蕩面對檢視,電腦及紀錄也已提供給檢方查証,統統都可以清清楚楚列出來公開檢視。謝清輝表示,自己一直清廉參政,清白參選,根本不會有違法賄選的心思,呼籲選民不要被謠言及抹黑所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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