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建設局表示,此案經查屬道路固定障礙物,依台中市道路管理自治條例第19條規定,通知行為人限期改善,若未依限改善將處以3萬以上10萬以下罰緩,並得按次處罰或由建設局代拆。
違規花圃處位於北屯區后庄三街212巷,是一棟3樓透天民宅。黃女坦言花圃是私蓋的,解釋是因爲家門曾被車輛撞過,建花圃其用意是要防止撞進家門的防護措施。《壹蘋新聞網》告知黃女,建設局看過照片初步判定是違建,若不拆除會罰緩,黃女說:「花圃已經蓋30幾年了」若違規等收到通知會拆。
W姓車主指出自己就是受害者之一,她表示日前開著180萬嶄新進口轎車(BMW_120)來附近拜訪朋友,離開時在巷口撞上花圃,花圃完整無缺,但自己的車子右側2片車門鈑金已經嚴重凹陷,進廠維修時技師判定2片車門必須更換,目前仍在等原廠報價中。車主還說,花圃建的高度跟位置竟然可以讓她車上的障礙偵測系統失靈沒偵測到,因此才會擦撞到花圃,事後想想自認倒霉,不想花時間追究屋主。
附近鄰居L姓住戶也說,家裡有2輛轎車都曾遭殃過,前後花了5萬多元維修,也說都是老鄰居,只想和睦相處所以不予追究,但也希望她能將花圃拆掉。
《壹蘋》實測私建花圃高度約50公分、寬度約130公分,已被漆成白色,從筆直巷口觀察,確實明顯凸出一塊。測試2轎車通過巷口發現,若是有車輛停在T字路口,另外一邊要右轉出來的駕駛人只會注意前方,為了要順利右轉通過時都會忽略右下方矮花圃,其高度剛好是車門位置,倘若駕駛人角度沒算好就會擦撞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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