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主嫌黃宏瑜(30歲)為賺取不法利益,經代號「阿濬」廖姓男子介紹出資50萬元,給另名代號「阿翔」的廖姓男子籌設詐欺機房,後因認阿翔、阿濬侵吞其應分得之投資獲利,且避不見面,遂與同夥羅智偉等10人共同謀議分工,2020年9月4日假意邀約2人到台中市金錢豹「天上人間」酒店喝酒,再將他們押往南投縣水里鄉一處民宅拘禁,加以毆打、凌虐,逼問侵吞款項的下落。

9月5日上午,阿翔在黃宏瑜、羅智偉、陳竣傑、徐智明、吳東臨等5人看管下伺機脫逃,但被他們抓回,黃嫌等人不滿阿翔對他們嗆聲,由羅男等人徒手壓住阿翔四肢、身體,供黃嫌以束帶綑綁其四肢並以膠帶、剪刀黏貼其口部、眼睛後,持續以拳腳、棍棒、熱熔膠猛力毆擊阿翔的身體、四肢,終致阿翔身體多處受有鈍器傷致大面積出血,引發低血溶性休克而不治死亡。

被害人被拘禁的民宅。民眾提供
被害人被拘禁的民宅。民眾提供

南投地檢署依殺人等罪嫌起訴主嫌黃宏瑜等人,南投地院認為被害人所承受之痛難以想像,加上嫌犯毫無悔意,依殺人罪判處主嫌黃宏瑜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陳竣傑判刑14年1月,羅智偉、徐智明、吳東臨等3人各判刑14年。黃宏瑜等人不服,上訴二審。

台中高分院審理時,認為黃宏瑜等5人拘禁死者阿翔的目的係為處理債務糾紛,阿翔傷勢多集中在四肢及背臀部等非要害部位,黃嫌等5人案發後自首,尚難認他們主觀上有致阿翔於死的殺人犯意,因此撤銷原判決,改以傷害致死罪論處。

合議庭同時認定黃宏瑜等5人符合自首要件,依法減輕其刑,加上5人已與死者父母成立調解並賠償其損失等情狀,將黃宏瑜從無期徒刑改判5年6月,羅智偉、陳竣傑、徐智明、吳東臨等4人各有期徒刑3年8月。可上訴。

壹蘋 LINE 好友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每3秒就1人骨折 「運動+維生素D+蛋白質」骨鬆掰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