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文薰抵達北檢時,先放了2段語音拜票及民意調查內容,「喂喂,您好,我是台灣美國雙料律師童文薰,童文薰用證據告訴你,海霸王中山店是軍事用地,也是蔡英文家的財產,童文薰光明正大的告訴你,蔡家海霸王中山店是軍事用地,是台北最大的違章,市長候選人童文薰要為市民伸張正義,需要你的支持,童文薰拜託你。」
「喂喂您好,我是市長無黨籍候選人童文薰律師,童文薰要告訴你,北區海霸王是蔡英文家的財產,這塊公園用地後來變成軍事用地,現在竟然變為商業區,這個餐廳是台北市最大的違章,如果你支持收回這塊地請按1,不支持請按2,無黨市長候選人童文薰律師感謝您。」
童文薰表示,她的2個廣播全都沒有提到民進黨,而且是具名做廣播,其中1個廣播提到3次她的名字,另1個廣播則提到4次,「這不是黑函,是具名的廣播,然後講的都是真的,每一件事情都是查證過的,所有的費用都是我的個人帳戶支出,也跟中國沒有任何關係。」
她說,《自由時報》卻做了一篇完全虛偽的報導「拜票電話抹黑小英非法取得海霸王軍事用地 民進黨表示非常惡質」,其中文章裡的「民進黨」是誰,「請站一個有臉的、活著的人出來,誰講的我就告他嘛」,她認為媒體可以有立場,可以支持不同顏色,都沒關係,「可是媒體不能說謊。」
童文薰說「如果你今天掌握了聲量,結果你這個媒體在搞謊話,說了謊之後不查證,也不做平衡報導,不守自己媒體應守的倫理,當被害人來要求你要更正時,你竟然說我沒有提到你的名字喔,你不應該來告我。」
她指出,「媒體最清楚的條文應該是《刑法》310條誹謗罪,其關鍵是講誹謗特定的人,這個人需要直接說他的名字嗎?不需要,有太多的判決案例了,比如說我們今天說有一個豬鼻子,怎麼樣怎麼樣,當大家都知道豬鼻子是誰的時候,你還是構成誹謗罪,不需要據實的講他的名字,甚至不需要講對名字。」
她說,「自由時報今天在這篇報導裡,說我用黑函來攻擊,我還特別去找國立編譯館黑函的定義,是不具名、用假名,我從頭到尾都用自己的名字我負責,我講的每一個字都是真的,都查證過的證據。」
童文薰說,「9月30日自由時報刊登這篇報導之後,我就打了電話,10月1日沒有人接,10月2日早上我再打,他們的投訴電話有人接了,接了電話問我說,那,請問你打這個電話的目的是什麼,你為什麼要打市內電話,你打了多少通電話,電話調查結果是什麼,我說,我做的巿調關你什麼事,我今天講的是你們媒體報導虛偽必須更正。」
「盧了半天之後,對方記錄說會回電,結果我等了一整天沒有回電,到了10月3日的早上,我再打電話,對方居然跟我講說,我們內部做出處理了,我們認為沒有提到你的名字,若你有什麼主張,去主張你的權利吧,我們不需要平衡報導,我才發現原來自由時報是法盲,他不更正,我只好告了。」
她表示,既然內部做了處理,所以報社負責人、發行人、總編輯不能再說不知道這件事,因為這個資料到現在還掛在你自由時報電子報的網站上,損害繼續在擴大,「我不告記者,因為我認為小記者被民進黨強塞了一個這樣子不實的內容,掛自己名字報導,他有壓力,我們要同情小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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