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霧峰警分局長李建興表示,鑑於排氣管改裝噪音車輛行駛道路產生高分貝炸街聲浪,嚴重影響市民居住安寧,霧峰分局27日夜間在大里與霧峰區交界處草湖橋南端,聯合環保及監理等單位,共同執行取締噪音車輛勤務,
此次勤務,共攔查18輛疑似改裝排氣管噪音車輛,經由現場儀器檢測,其中有7輛不合格,包括6輛機車及1輛汽車,另於稽查現場查獲酒後開車涉嫌公共危險2件。
李建興表示,非法改裝排氣管車輛除違反《噪音管制法》,同時也可能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及第43條規定,最重可處6000元以上24000元以下的罰鍰。
他說,警方也會不定時規劃「取締酒後駕車」專案勤務,執行封閉式路檢,避免民眾心存僥倖酒後駕車,防制酒駕交通事故發生,另外也呼籲行經路口時「車輛慢看停、行人停看聽」,維護用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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