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發生後,許姓保全否認偷竊,還質疑尹崇恩無法證明包包裡有百萬現金,身為會計師的尹女則提出對話紀錄,欲證明當天確實打算交付裝潢款,百萬現金就裝在包包內,並指稱裡面還有iPhone手機、相機等物,另提出PRADA肩包等物的照片為證,由於許男不承認竊盜,因此尹女加告他業務侵占、侵占遺失物2罪。

尹衍樑的愛女尹崇恩是會計師。翻攝尹崇恩臉書
尹衍樑的愛女尹崇恩是會計師。翻攝尹崇恩臉書

檢方依據監視器畫面等事證,認定許男偷走包包,將他起訴,但刑事庭一審審理期間,許男突然身亡,法官判決公訴不受理後,尹女提起民事訴訟,向許男家屬7名繼承人與保全公司連帶求償失竊財物總值131萬餘元、精神慰撫金30萬元,共161萬餘元。

許男的遺產管理人辯稱,許男當時在尹女家門口鞋櫃上發現包包,擔心被其他人拿走,因此拿去管理室保管,打算等住戶報失時歸還,且許男隨即把包包放回原處,尹女無法舉證包包內有百萬元現金等財物。

保全公司則主張尹女無法證明財物損失有多少,且她自己把包包放在門口遭竊,自己也要負責。

北院依據尹女在竊案發生前有傳訊息給一名男子,相約要支付「刻印章」的尾款27萬元,認定她包包裡應有27萬現金,加上她的Iphone XR 128G手機、原價4萬多元的PRADA肩包折舊後價格,今判許男的遺產管理人與保全公司須連帶賠償尹女30萬餘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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