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清標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此為有心人惡意檢舉,當初「金媽祖」是以276公斤的黃金打造,由於當時信眾捐贈的金牌不足,廟方還斥資3千多萬購買黃金補足,說「金媽祖」非純金是污辱所有信徒,經得起考驗。
檢舉內容指出,大甲鎮瀾宮董事長顏清標多年前利用信徒捐贈金牌共270公斤重的黃金,委託廠商打造「金媽祖」,對外宣稱「金媽祖」是以1.2億元打造,但該神像並非純金製作,使用的黃金也未達270公斤,除剩餘黃金不知去向,也僅支付廠商2000多萬元,質疑顏清標涉及詐欺取財、侵占及背信等罪嫌。
檢方接獲檢舉後,列為他字案調查,找到參與製作金媽祖的柯姓、施姓廠商,並詢問鎮瀾宮副董事長鄭銘坤等人,施姓廠商說「金媽祖」內為實心銅製,是他委託身分不詳的莊姓友人製作,再由柯姓廠商使用鎮瀾宮提供信徒捐贈約270公斤的金牌等黃金熔製成媽祖金身。
柯姓廠商並說,他承作金媽祖的酬勞為300多萬元,並非檢舉人所稱的2千多萬元。檢方追查柯姓廠商名下帳戶,未發現有達千萬元以上的大額收入,其公司在2015年成立,也沒公司帳戶。
另外,多數證人均稱金媽祖約在19至20年前完成,根據媒體報導則是在2005年元宵節首度對外展示,回推製作年份可能介於2002至2005年間,從鎮瀾宮的年度收支決算報告中,也無法證明打造金媽祖的費用列於何種科目之下,目前的證據尚無法證明顏清標違法。
檢方還說,詐欺取財、背信及侵占等罪,追訴權時效為10年,本案發生在2002至2005年之間,已逾追訴權時效,不得再行追訴,遂將全案簽結。
★快點加入《壹蘋》Line,和我們做好友!★
按讚追蹤《壹蘋新聞網》各大臉書粉絲團,即時新聞不漏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