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分署指出,陳男在2020年7月間於台北駕駛自用小客車,經警方攔檢時,拒絕接受酒測,因此遭台北市交通裁決所裁處17萬元罰鍰,陳男先向臺北市交通裁決所申請分期繳納,卻1期都沒有繳,台北市交通裁決所遂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強制執行。

新竹分署接獲移送案件後,立即寄發傳繳通知,並即著手清查男子名下財產,發現陳男相當富裕,台幣、外幣存款多達6、7百萬,且持有多家上市公司股票,名下還有一筆房地產。調查還發現,陳男任職於一家外商科技公司,年薪超過百萬。

新竹分署立即核發扣押命令,將陳男存款扣押,果真足額扣押,扣押命令發出後2天,陳男便自動到新竹分署刷卡繳清所欠罰鍰。新竹分署也呼籲,酒駕危害交通秩序、用路人生命安全甚鉅,自身也會遭到裁罰,如不繳納,就會移送執行,存款、股票、薪水等都有可能遭到扣押,得不償失,且酒(毒)駕裁罰案件將持續強力執行,民眾切勿存有僥倖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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