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指出,今年4月,吳男向以楊姓男子為首的地下錢莊集團借貸3萬元,約定以7天為1期,每期繳6千元,首次扣除手續費及第1期利息,共計1萬元,實際僅拿2萬元,並簽立1張6萬元本票,獲取與原本顯不相當的重利。
警方表示,吳男因無力償還,遭對方設局誘騙,從信義區吳興街強押至陽明山,期間遭到毆打,還強迫吞食檳榔、芥末醬,對方拿出預先購置鐵鏟,恐嚇吳男挖洞自埋,事後將被丟包。
警方於7月27日持搜索票、拘票,兵分兩路,分別前往桃園市及雲林縣,搜索對楊姓、王姓及蔡姓嫌犯3人住處,查扣手機、借款契約書、客戶資料、帳本資料、空白本票、借貸聲明書、教戰手則、存摺、大麻、毒品及現金22萬、辣椒槍及鐵鍬等證物,全案依妨害自由、強制罪、重利等罪嫌移請士林地方檢察署偵辦,經檢察官調查後於今天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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