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昱仁認為,小編盜的行為已經違反《著作權法》第91條擅自重製他人著作,且發文幫陳時中宣傳,也不算是合理使用,因此如果部落客提告,小編很可能會有刑事責任,雖小編稱照片是誤用,但盜用他人照片應該已有故意,誤用機率應該不大。

而部落客除了可以提告刑事的《著作權法》,也可以提起民事求償,丁昱仁說,實務上一張照片通常會判賠3萬元。

陳時中小編在臉書分享他吃滷肉飯的畫面,引發盜圖風波,事後該圖已刪除。翻攝陳時中臉書
陳時中小編在臉書分享他吃滷肉飯的畫面,引發盜圖風波,事後該圖已刪除。翻攝陳時中臉書
陳時中小編在臉書發文道歉。翻攝陳時中臉書
陳時中小編在臉書發文道歉。翻攝陳時中臉書

全案源於陳時中臉書昨(12日)發布的滷肉飯貼文,被網友揪出是使用部落客「小可愛阿貴」拍攝的滷肉飯照片,「小可愛阿貴」還到貼文下方回應「阿中啊!聽說我的照片被你盜用了,母湯唷…都已經去了!怎麼沒有團隊幫忙拍?」

對此陳時中今致歉,直言確實不對,也不應該,小編也緊急刪圖並自請處分,堅稱是誤用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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