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風處表示,北市府於11日修正「台北市政府檢舉貪污瀆職或不法案件獎勵要點」及「台北市政府審核貪污瀆職或不法案件檢舉獎金給獎審查基準」。

其中包含公務員涉及貪污瀆職或不法案件,檢舉獎金全面提升,經檢察官緩起訴者每案從5000元提高至5萬元,起訴者從3萬元提高至10萬元,若案件經法院有罪判決者最高可獲得200萬元獎金。另外,針對非北市府公務員,如廠商於採購案中違反政府採購法的案件,最高每案獎金達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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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風處強調,對於檢舉人資料與舉報內容將全程嚴密保密,並依法保障檢舉人安全與隱私,無須擔心身分外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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